当事人信息
闫家伟(申请执行人)、刁刘杰(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闫家伟与刁刘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6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6705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刁刘杰给付闫家伟案件款46120元,交纳执行费585元。至此,闫家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19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