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于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宿迁市宿城区。 被申请人:耿燕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宿迁市宿城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于彬与被申请人耿燕林因撤销权纠纷,申请人于彬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耿燕林名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办府前小区20排5号房产予以查封,保全价值50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耿燕林名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办府前小区20排5号房产,保全价值50000元。 查封期间不得变卖、毁损或设定其他物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丁桂林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叶晓群 书 记 员 周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