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牛青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罗书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牛桂芬,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原审被告:牛爱菊,女,回族,****年**月**日出生,住洛阳市涧西区。 牛青春申请再审称,瀍河区法院(2020)豫0304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中关于裕泰九龙苑A6号楼四单元202室、A6号楼一单元501室两套房产的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作为全款出资建房的申请人,被逼下才将房产证改为父亲牛德,父亲已经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物权,申请人应该占该房产全部份额,而不是较大份额。牛桂芬无权占有九龙苑A6号楼四单元202室,应予以返还。
审理经过
本院认为,申请人申请再审应当在生效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原审判决于****年**月**日出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再审时间距离裁判文书生效已超过6个月,且亦未提交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另,两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当事人如认为一审裁判错误的,应当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行使诉讼权利。再审程序是特别救济程序,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的当事人,一般不应再为其提供特殊的救济机制。本案申请人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无正当理由没有提起上诉,应视为接受一审裁判结果,其对诉讼权利已作出处分。 综上所述,本案不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合议,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牛青春的再审申请。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冀翠红 审 判 员 郭 赟 审 判 员 余 婧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高一冰 书 记 员 张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