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绿霸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沈玉芹,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伟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上海超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肖辉吉,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宪厂,上海锦政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绿霸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超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林颖独任审判。因案情复杂,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本案依法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