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志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 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 被告:李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 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街道××镇××社区××巷××号,身份证号码:430223197504××××。

审理经过

原告朱志蕾与被告李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 7月12日立案。2021年7月20日,原告朱志蕾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朱志蕾撤诉系自愿,且未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亦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朱志蕾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0元,由原告朱志蕾自愿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易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陈丽 书记员何桂华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