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彦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被执行人:金华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彦林与被执行人金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彦林与被执行人金华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525执14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喻 露 审判员 周泽然 审判员 张雨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游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