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尹中琼,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
被告: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住所地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200452066975W。
审理经过
原告尹中琼与被告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原告尹中琼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交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尹中琼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