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勤峰,男,汉族,赣州市南康区人。

被告:任露路,男,汉族,赣州市南康区人。

审理经过

原告刘勤峰与被告任露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勤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任露路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刘勤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2、判令被告支付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的租金7500元;3、要求被告从2021年1月10日开始至付清租金之日止按每月2%的标准计算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4、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事实和理由:2019年8月10日,被告因经营需要租赁原告商铺一间,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至2021年8月9日止),原告将该商铺交付给被告使用,被告也按约定向原告支付了租金。2021年2月底,被告突然以不需要商铺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拒付商铺租金。经多次催收未果,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处理。

被告辩称

被告任露路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0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位于赣州市南康区板材城华东3栋118号商铺,租期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9日止。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1200元/月,第二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1250元/月,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签合同时付清第一个半年租金,之后,每一个半年的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给原告。合同签订时,原告收取被告押金1000元,在合同终止时如被告无违约行为应如数退还给被告。双方还约定,如被告逾期支付租金,须另行按租金总额2%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租金的月利息,同时原告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原、被告不得违反合同约定,若有违反则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3000元。后被告按约定向原告支付押金1000元,支付截至2021年2月9日的租金,后未向原告支付租金。

另查明,被告于当日还租赁了案涉商铺隔壁的119号商铺,两商铺相通。自2021年1月16日起,原告多次通过微信要求被告支付下一个半年的租金。2021年3月初,被告明确告知原告不再承租涉案商铺并搬离涉案商铺,原告于2021年3月初在案涉商铺门上张贴招租广告。2021年3月底,原告进入涉案商铺,发现涉案商铺已腾空,仅留有一张破烂的办公桌在隔壁119号商铺。涉案商铺现尚未出租。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已明确告知原告其不再承租案涉商铺并已搬离涉案商铺,其以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涉案合同已实际解除,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于2021年3月初已明确告知原告不再租赁涉案商铺并从涉案商铺搬离,租金应计算至被告搬离商铺之日止。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021年2月10日至8月9日半年的租金不合理,本院酌定由被告向原告支付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的租金1250元。被告应于2021年1月10日前支付2021年2月10日起的租金,现被告未支付上述租金1250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符合双方的约定,但原告主张按每月2%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其计算标准过高,应予以调整,本院酌定按年利率4.9%计付利息。被告未按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且在合同届满前搬离涉案商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符合双方的约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相关诉讼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任露路支付原告刘勤峰租金1250元;

二、由被告任露路自2021年1月10日起至付清上述租金之日止按年利率4.9%计付利息给原告刘勤峰;

三、由被告任露路支付原告刘勤峰违约金3000元;

四、履行期限:限被告任露路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

五、驳回原告刘勤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3元,减半收取31.50元,由被告任露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申请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