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建勇,男,汉族,1987年月21日生,住河南省周口市。
被告:许佩,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淮阳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建勇诉被告许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0日立案,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张建勇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