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李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石家庄市长安区,现在河北省鹿泉监狱服刑。 委托代理人:杨俊英,女,****年**月**日出生,住石家庄市长安区,系李洋的母亲。

审理经过

本院审判部门移送的李洋犯诈骗罪刑事退赔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9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李洋应退赔被害人于某1674760元,退赔被害人张某1773601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洋名下的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学苑路79号金色家园2-4-602室(房产证号:53××12)房产一套,并两次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两次拍卖均予流拍。后本院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变卖,变卖结果亦流拍。经征求被害人于某、张某意见,二被害人均不同意以物抵债。经本院依法调查,除上述房产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洋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经询问,两个被害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现本案执行到位金额为0元。2018年6月15日,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洋纳入限制消费令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会图 审判员  刘鹏磊 审判员  朱进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高 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