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李丽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台州市人,住江西省武宁县。 委托代理人:赵道喜,江西浔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王志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武宁县人,住江西省武宁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0423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事项,保全冻结王志龙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宁县支行账户中的存款600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王志龙名下存款6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马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