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冯亮,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

被申请人:王文逐,汉族,约50岁,住庆阳市西峰区国税局巷。

审理经过 申请人冯亮于2020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支付令申请书中无被申请人王文逐的身份信息,按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查找亦无果,支付令申请无明确债务人,不符合支付令受理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驳回申请人冯亮的支付令申请。

申请费284元,退还申请人冯亮。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吕晓兰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缪 琪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