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旺堆,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联系电话:178XXXXXXXX 申请执行人:次旺扎西,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联系电话:178XXXXXXXX 被执行人:韩彬,男,撒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旺堆、次旺扎西与被执行人韩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韩彬现阶段无可供财产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决定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日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4执恢1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执行员 次仁罗布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次仁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