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谢建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嘉峪关市。
被执行人:周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嘉峪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建亮与被执行人周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25000元,执行费275元,以上共计25275元。申请人谢建亮与被执行人周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甘0271执25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茹 强
审判员 赵学智
审判员 张建忠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马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