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高学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执行人:广州市梵驰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洪锦鸿,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民初98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高学敏与广州市梵驰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高学敏因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销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民初98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民初98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