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安徽益贝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353229927C,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工业园新区新欣医药院内。
法定代表人:冯铁成。
被执行人: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524号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茹玉。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安徽益贝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安徽省鸿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