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增荣,男性,1979年10月07出生,汉族,住东胜区。
被执行人:任国强,男性,1979年01月10出生,汉族,住东胜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杨增荣与被执行人任国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巴特尔依照(2019)内0602民初393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借款本金50万元,案件受理费8800元。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于2021年1月27日发出限高令,于2021年6月17日冻结被执行人任国强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保单编号:2010151102430015014728、2010151102413015014710)。经启动总对总查控和传统财产查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于2021年6月21日与申请执行人杨增荣代理人贾淑卉进行约谈,杨增荣代理人贾淑卉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对我院查控结果表示认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