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郝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圣谕,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郝某2,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玉红(郝某2之母),住北京市丰台区。
审理经过
原告郝某1与被告郝某2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原告郝某1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郝某1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郝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25,由郝某1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