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大连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5号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3层一单元05-08号。
法定代表人:赖国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晓晨,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传君,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大连世纪桥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73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君。
审理经过
原告大连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世纪桥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大连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31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大连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