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仕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县。
诉讼代理人岳志勇,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欧阳吉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审理经过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姚仕迪与被执行人欧阳吉庆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湘0502执3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