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银城中路200号14楼1409-1410室。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某,内蒙古硕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冯月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被执行人:阴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冯某某、阴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件属于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内0207执2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