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九道湾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翼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汤杰奇。 委托执行代理人;杨云峰,湖南高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湖南麦吉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豪布斯卡负一层。 法定代表人:马双亮。 被执行人:马双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

审理经过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纷一案,本院已于2020年2月27日审结,该案(2019)湘0103民初1252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货款19280元,案件受理费141元,申请执行费191元。合计19612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湖南麦吉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马双亮的银行账户存款19612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谢 琳 审 判 员  胡 益 审 判 员  张 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执 行 员  沈文锋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徐庄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