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陈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锦州市古塔区。
被执行人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锦州市太和区。
审理经过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0792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57.50元(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确定的数额为准)。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本裁定第一项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