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郭庆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宋建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梁山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郭庆广申请执行宋建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0832执20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从侠 审判员 李 娜 审判员 赵延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臧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