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彭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冰,安徽京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东升,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虎锋,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彭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原告彭某于2021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中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彭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彭某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尤玲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洋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