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方惠如,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被告:邹丽玉,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方惠如诉被告邹丽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同月30日向原告送达了广东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而原告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方惠如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叶辅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林宝存 书 记 员 陈夏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