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韩青山,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巴林左旗隆昌镇南福山村八组,身份证号:15042219711204031X。 被告:郑顺利,男,出生年月日不详,身份证号码不详,现住巴林左旗林东镇旗社住宅楼1号楼*单元*室。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韩青山诉被告郑顺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韩青山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韩青山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韩青山承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于海霞

裁判日期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王晓娟 书 记 员 霍欢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