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雪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永泰县。
被告:黄修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永泰县。
被告:黄秀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永泰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张雪仙与被告黄修泉、黄秀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原告张雪仙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张雪仙撤回起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 苏 盈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苏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