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14楼1409-1410室。
法定代表人:田红艳,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崔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崔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辽0202民初638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1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传统查询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措施,因申请执行人通过书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202执恢2027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