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张凤连。

被执行人:范永胜。

被执行人:秦传国。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凤连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范永胜、秦传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院(2014)成民初字第154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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