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博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信合大楼。 法定代表人朱石麒,理事长。 诉讼代理人王耀伟,系广东方正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黄立初,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博罗县。 被告李艳慧,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博罗县。 被告惠州市大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信合大厦十楼1号。 法定代表人欧建灵。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博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黄立初、李艳慧、惠州市大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经本院同意其缓交一半诉讼费,但其在接到本院《关于预交诉讼费通知》七日内没有向本院预交另一半诉讼费17997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凌升光 审 判 员 钟翔能 人民陪审员 邓志勇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肖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