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中杰,男,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被执行人:王朝中,男,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被执行人:冉中霞,女,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中杰与被执行人王朝中、冉中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302民初272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薛超庆 执行员 范卫东 执行员 赵增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