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邵本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申请执行人:唐允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执行人:邵惠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执行人:赵珍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本春、唐允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邵惠斌、赵珍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224执1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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