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邵本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申请执行人:唐允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执行人:邵惠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执行人:赵珍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辽宁省长海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本春、唐允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邵惠斌、赵珍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224执1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