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段。
负责人:孙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某,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赵某,民族不详,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案由: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7月5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予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段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