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黄东才,男,苏里南共和国公民。 申请人:黄东胜,男,****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烨,广东创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黄立东,男,****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
审理经过
黄东才、黄东胜与黄立东所有权纠纷一案,申请人黄东才、黄东胜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黄立东价值人民币2800000元的财产,并于2021年5月23日交纳保全费5000元。担保人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元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黄东才、黄东胜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黄立东相应价值人民币28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 冠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秦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