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党均,男,汉族,住陕西省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农民。

被告:赵飞,男,汉族,住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镇,农民。

被告:渝滋鱼味火锅店。住所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祥和路中段。

经营者:张宁。

审理经过

原告党均与被告赵飞、渝滋鱼味火锅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立案,原告党均于2019年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党均申请撤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党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党均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