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迟长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通化县建筑公司退休工人,住吉林省通化县。

被告:于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通化县审计局公务员,住吉林省通化县。

被告:朱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审理经过 原告迟长林诉被告于波、朱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收到原告迟长林起诉状,同日决定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迟长林与被告于波、朱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迟长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于波将房产证、土地证确权变更到迟长林名下,迟长林负责按2003年3月5日购房41万元的税金5%承担20500元,剩余部分全部由于波承担。2.诉讼费由于波承担。事实和理由:2013年迟长林购买于波开发的通化县快大茂镇建设街房号3-2-100-5,1-2层商业房,面积213.06平方米,因于波资金困难,于波在迟长林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迟长林的房屋产权变更为于波的名下,并拿到银行贷款,于波严重违反物权法规定,现在于波已还清银行贷款(房照已交付给迟长林但没有更名),恳请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令于波将两证确权更名到迟长林名下,以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诉讼中迟长林申请追加朱昀为被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抵顶协议有效;2.判令于波、朱昀协助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在迟长林名下(包括土地使用证)。

被告辩称 于波辩称,2003年3月5日购房抵税金,是指41万元房款顶给陈景山,陈景山转顶给迟长林。在该位置共建了4栋商品房,其余三户由王国文、邵云丽、吕德刚购买,房屋所有权人都是于波,由此证明房屋是于波自建的,买卖房屋应交各种税费,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朱昀辩称,对迟长林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于波与朱昀原系夫妻,于1992年4月28日登记结婚,于2010年9月2日登记离婚。2002年于波在通化县快大茂镇建设四个商业用房,由陈景山、迟长林合伙承建。房屋建成后,于波与迟长林达成协议,以四个商业用房中的一处即通化县快大茂镇建设街房号3-2-100-5、1-2层、面积213.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抵顶41万元的工程款,双方于2003年3月13日签订《房屋购买协议书》,约定迟长林以41万元购买该商业用房,但实为抵顶工程款,同时将该商业用房交于迟长林占有使用至今。于波于2003年4月23日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产权人为于波,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于波以此房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于2012年4月6日解除抵押,后将该房屋产权证书交给迟长林持有至今。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于波将本案所涉自建商业用房抵顶陈景山工程款,陈景山又抵顶给迟长林,后于波与迟长林于2003年3月13日签订《房屋购买协议书》,该协议虽名为买卖但实为抵顶,双方对抵顶事宜达成合意,且同时于波将该商业用房交付迟长林占有使用至今,协议已实际履行,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因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抵顶协议,庭审中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向迟长林释明,迟长林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抵顶协议有效,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因此对该抵顶协议的效力本院予以确认。该商业用房建于于波与朱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朱昀在《声明》上签字,故该商业用房为于波与朱昀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合同义务,于波、朱昀应当协助迟长林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已将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且该商业用房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于波、朱昀现在协助迟长林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就已包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迟长林要求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诉求,本院无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迟长林与于波、朱昀之间以通化县快大茂镇建设街房号3-2-100-5、1-2层商业房、面积213.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抵顶41万元工程款的协议有效;

二、于波、朱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协助迟长林将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迟长林名下;

三、驳回迟长林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450元,减半收取计3725元,由于波、朱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 审判员  迟晓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翁健玮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