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妍,女,1991年7月15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被执行人:王好鹏,男,1976年5月16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妍与被执行人王好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0)豫0305民初74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妍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书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1)豫0305执8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宋怀远 审判员 王翔云 审判员 何恒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一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