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支行。
主要负责人:刘波,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杨铁源,男。
被执行人:陈帆,男。
被执行人:廖咏,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支行与杨铁源、陈帆、廖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支行与被执行人杨铁源、陈帆、廖咏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支行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鄂9005执7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