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桂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民权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炜,河南宇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亚茹,河南宇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帅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民权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桂霞与被告张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原告王桂霞于2021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桂霞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桂霞撤诉。 案件受理费890元,减半收取445元,由原告王桂霞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运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毛 鑫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