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次多,西藏索县人。
被申请执行人顿珠塔巴,西藏索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次多与顿珠塔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次多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经本院审查,申请执行人次多的撤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16)藏2427执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拉巴卓玛
审判员 旦巴旺姆
审判员 普布扎西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普布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