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祝芳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隆尧县。
被告:孙红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任县。
审理经过
原告祝芳亮与被告孙红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