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福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高青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峰,高青博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滨州市富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高新区青田办事处新五路以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312776553Y。
法定代表人:徐胜奎,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林,滨州经济开发杜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原告曹福田诉被告滨州市富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曹福田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曹福田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立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