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谭国卿,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被执行人黄建凤,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
被执行人苗金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谭国卿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建凤、苗金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冀0902民初1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责令被执行人黄建凤、苗金锋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黄建凤、苗金锋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黄建凤的银行存款50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