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叶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砀山县。
被告:戚龙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砀山县。
被告:吴蓓蓓,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审理经过
原告李叶帆与被告戚龙军、吴蓓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戚龙军、吴蓓蓓下落不明,无法向其送达法律文书。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