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万存,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驻敦煌市七里镇新二区141号(诚信招待所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琳,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万存与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10月22日向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我院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机动车登记情况以及银行存款情况,暂未发现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有其他明确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法人始终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我院依法对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敦煌圣典装饰有限公司下落并拘留。本院于2020年12月29日对申请人张万存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约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徐文波 审判员 火 蕊 审判员 卡力达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葛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