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诉讼委托代理人:张蓉,系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诉讼委托代理人:冯庆亮,系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原告孙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孙某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 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孙某撤回对被告李某离婚纠纷的起诉。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单联坤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于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