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乐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浏阳市。
委托代理人陈健波,湖南肃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慕雨,湖南肃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杨拉炼,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南市。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公司,经营场所湖南省浏阳市浏阳大道118号3楼302。
负责人曾泽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毅,湖南鼎忠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李乐新与被告杨拉炼、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浏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