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信地置业(合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610309603P,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临泉路安徽大市场2幢东3楼。
法定代表人:赖凯岗。
被执行人:张庆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长丰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信地置业(合肥)有限公司与张庆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张庆凤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张庆凤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