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徐州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泽航,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吴青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徐州市华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徐州市云龙区。 被告:徐州市华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新锐领地小区**。 法定代表人:吴青华,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陈飞诉被告吴青华、徐州市华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原告陈飞自愿于2018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查明
经审查,原告陈飞自愿撤回起诉,是自主行使法律赋予诉讼权利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陈飞撤回对被告吴青华、徐州市华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魏道升 人民陪审员 牛太平 人民陪审员 高传美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程 美